
著名品牌早教中心,竟然变成了家政公司
2017-07-10 20:52:41 来源: 子路教育网
花了18000元钱在海曙一家早教中心给孩子报了班,却发现这家店并没有正规授权,更让人气愤的是,这家公司的执照上注册的竟是家政公司!最近几天,海曙区高鑫广场的蒙特梭利早教中心“人气”颇旺,只不过来的家长不是为了给孩子报名,而是为了退款!有家长提出要以一赔三,还有家长结伴前往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记者调查后却发现了一个更惊人的真相……
家长维权:家长提出按原套餐标准退款,商家却要求提高单节课收费标准再退款。
7月8日晚上,市民姜先生拨打新闻热线,表示自己也是花钱报名的家长之一,就在当天,他带着合同等去了高鑫广场店要求退款。
姜先生给孩子报的是96节课,单价135元/节,总共花了12960元,在事发前,已经上了70余节课,于是姜先生提出,根据135元/节的单价,计算早前的70余节课,希望剩余的3000多元钱能退回。
但这遭到了店里一名自称主任的工作人员拒绝,对方提出,如果要退费,之前上的课程就得按照72节的收费标准计算,即单价165元/节,这样一来,姜先生只能拿回1000多元钱。
“退费居然还能擅自提高单价,修改收费标准,这实在说不过去,而且是他们在欺瞒我们的情况下招的生,我没有提出以一赔三,只要求按照原先的单价退赔,我认为是很合理的。”姜先生气愤地说到,他认为,这也意味着,报的课程数越多,相应损失的就越大。
7月9日上午,又有一批近20名家长前往店里谈退费事宜,不过,对方给出的退赔方案也跟给姜先生的一样,双方没有达成共识。
7月10日,位于宁波高鑫广场的玛利娅·蒙特梭利早教世家还在营业中。
部门监管:西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受理投诉,对该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做调查。
在退款要求没能达成的情况下,昨天上午,一行家长结伴前往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,记者了解得知,西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受理此事,且对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。
针对个别家长提出的退一赔三要求,需要先行认定商家存在过错,有欺骗的行为,再组织调解。
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
那么这家公司的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吗?对此,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,虽然这类公司以“教育咨询、文化传播”等名义注册了工商执照,进行了教育培训,但是仍不能以“超出经营范围”对其进行处罚。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“超出经营范围”是指国家允许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范围内,如果一些企业经营时超出了所申请的种类,市监部门可以进行处罚,而类似教育咨询这种辅导机构,他们从事的教育培训本身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范围内。因此,无法对其进行处罚。
记者调查:,海曙区教育局证实未经过办学许可的审批,且自2008年5月至今未曾批出一家早教机构。
随后,记者联系了海曙区教育局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科,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在接到家长投诉后,上周四(7月6日)中午,已经去过现场并约谈该企业的法人,要求对方如果有家长要求退款的,进行处理和配合。
“那么这家公司是不是具备办学的资质呢?”记者询问。
可以这么说,自从2008年5月至今,海曙区教育局未曾审批过一家类似的早教机构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中有关规定,教育部门目前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是高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义务教育、学前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,并不包含0-3岁的早教。
同时记者了解到,这个情况并不只是在海曙区存在,全宁波、全省乃至全国都可能存在这个问题,工作人员说:“浙江省至今没有出台过相关审批标准和规定,所以教育部门目前无法可依,没有相应的审批要求和监管措施。”
此外据记者了解,目前海曙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有103家,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海曙辖区的教育咨询类公司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有好几百家,许多市场上的早教机构,都打着教育咨询、家政服务公司等名义,进行高收费的早教培训活动,在经营范围内以“绘画艺术创作服务”、“休闲、娱乐性的陶艺”等打擦边球,而在报名时,却分设音乐班、美术班、陶艺班等培训课程。教育部门认为,该机构此种做法已经超出了工商营业执照中核定的经营范围,属于超范围经营。
律师说法:基于该早教中心的情况,商家不能仅退回差额可能还需退回更多费用。
那么家长们的退款要求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呢?
昨天,记者再次细看了报名时双方签订的合同,在“有关退费”一栏中,合同上写到:
“已上课程节数未到合同约定课程总次数的1/2时(小于总课时的1/2课时)以及上课时间未到合同有效期1/2时(小于合同有效期1/2时),即退还金额为:已收总金额—已上课时*标准单价—手续费(所退额的6%)—赠品费”;
“已上课程节数超过合同约定课程总次数的1/2时(大于或等于总课时的1/2课时)或上课时间超过合同有效期1/2时(大于或等于合同有效期1/2),甲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”。
家长提供的合同
对此,北京炜衡(宁波)律师事务所的嵇思涛律师再次接受了记者采访,他表示,基于上述情况,家长们提出退款的原因,是这家早教中心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官方授权,而不是消费者的原因所导致的,所以针对姜先生的情况,仍应按照原来套餐中的135元/节课的单价计算退款金额。
“即便合同中规定不能退款的情形,或者其他有利于商家的格式条款,也可能由于没有着重向消费者说明而被认定无效。”
嵇律师表示,并且考虑到其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官方授权,以及涉嫌虚假宣传等这些因素,表明该商家并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,即使课程已经开始,但由于相应员工并没有得到蒙特梭利的官方培训,也可能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,所以商家就不能仅仅退回差额部分,甚至可能还要退回更多的费用。
来源|现代金报
记者朱琳、摄影记者贾东流编辑小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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