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高中男生奸杀16岁女同学
2017-06-27 00:14:55 来源: 子路教育网
2016年5月19日晚上,16岁的女孩小姚明在昌平外语学校在教室里被勒死了。事件发生后,姚明的同学王绳之以法。今天早上“110”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决,法院发现王故意杀人、强奸、王法院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法院发现,被告王在2016年5月19,21点,教学楼的外语学校在昌平区白陆马口镇东陀村,六楼东侧的办公室,当他16岁,迫使受害者姚明有性关系,担心姚明谴责,和窒息压力姚明脖子窒息造成的机械性能。
被告小王后逃离现场后自杀,自杀未遂,在2016年5月20,叫(六月二十六日>警察电话投降,被逮捕并绳之以法。
法院裁定被告王违背她的意愿,通过暴力迫使性与女性的关系,他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犯罪的人应该受到严惩;被告小王故意非法剥夺生命,造成1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和严酷的自然,后果严重的,要受法律惩罚,惩罚。
被告王强奸犯罪,犯罪的故意杀人,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依法从轻处罚,事件发生后,主动投降,并如实承认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,系投降,但考虑到犯有故意杀人情节、后果和社会危害的程度,将不会对其从轻处罚。
王法院出庭后如实承认强奸的犯罪的强奸犯罪,不应被视为放弃,和性侵犯未成年人,所以王被告犯有强奸、从重处罚。
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,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被告小王故意杀人,被判无期徒刑抓住政治权利终身、强奸、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延长审查
称性恐惧被告的谋杀
据悉,姚明王蜀、衡均为北京昌平新东方外语学校的一年级学生。在2016年的元旦,姚明蜀,学校聚会的举办,吸引了王亨的注意。王恒被姚蜀的美貌所吸引。最后,王亨,17日,问他同学姚蜀的微信,说他是一个好朋友。下个月,姚蜀王亨表达爱,但姚蜀拒绝学习。
知情人士透露,王亨称这起事件那天晚上,在教室里,两个人做爱,姚蜀说回去后,将通知老师,害怕被指责王亨,造成死亡的手控制姚蜀的脖子。王之后,亨姚蜀拖到中间的教室,手机仍在在墙上逃脱。